实施多年的家电下乡政策已经确定将在四年政策期满后停止实施。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和工信部近日下发的通知显示,从2007年12月起最早试点实施家电下乡政策的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将于今年11月30日政策执行到期不再延续。这是管理层首度明确家电下乡政策将不再延续。
对此,贝叶思(北京)咨询研究员宋锐称,在家电下乡政策的带动下,家电企业受益良多,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也进一步刺激了行业继续扩张的野心,包括一些大企业扩大产能和一些小企业也纷纷加入家电生产。但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退出,农村市场购买的积极性将被削弱,加上当前国际市场不是很乐观,未来家电市场可能出现供给远远大于需求的状况,行业或将引发一轮价格战。
根据通知,2012年1月6日零时起,中标区域仅限于三省一市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三省一市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2012年3月1日零时起,三省一市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三省一市财政部门要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资金(以产品销售发票和标识卡为准),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
与此同时,通知强调,政策到期后,三省一市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督促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在三省一市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
截至2011年上半年,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5093.8万台,实现销售额1245.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7%和83.7%。截至2011年6月30日,家电下乡累计销售1.65亿台,实现销售额3663.7亿元